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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警示教育:失密泄密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 -        发表时间:2020/12/1       阅读次数:  545

为加强保密知识普及力度,使广大党政干部和涉密人员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更好地开展工作,现整理了国内一些失密泄密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泄露国家秘密(来自: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

2015年5月,某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员黄某,用个人U盘从县政府办综合科文印室刘某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上拷贝1份秘密级文件,并在未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文件上传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黄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刘某、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任某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县政府办主任高某、副主任朱某、信息管理中心粟某在县政府办全体会议上作深刻检查。

某区委宣传部网站泄密(来自: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

2014年2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区委宣传部网站违规刊登1份秘密级文件。经查,20137月,该宣传部副部长郭某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某借阅有关学习资料,并交给宣传部工作人员高某。高某没有履行信息公开审批手续,违规将学习资料中1份秘密级文件的密级隐去,扫描后发布在区委宣传部网站上,导致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高某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郭某、林某进行诫勉谈话,责成二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某县政法委工作人员在互联网网盘存储涉密文件(来自: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

2014年3月,某互联网网盘被发现存储1份秘密级文件。经查,20138月,为方便工作,某县政法委副书记方某指示刚从基层调入机关的高某,将包括1份秘密级文件在内的有关文件拍照后上传至互联网。高某将上述文件拍照后上传到个人申请的某互联网网盘并设置共享,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责成该县政法委作深刻检查,并给予方某党内警告处分,对高某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某县机关网站违规发布机密级国家秘密(来自: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

2013年9月,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该县有关专项资金网站公开相关文件。该局办公室主任谢某委托临时工作人员汪某搜集材料。汪某擅自到文印室扫描1份机密级文件,并在未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的情况下,将扫描件上传至网上。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汪某作出辞退处理,给予谢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副局长代某进行诫勉谈话。 某区教育信息网站违规发布涉密文件(来自: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

2012年11月,某区教育局接到区委某部门发来的1份秘密级文件。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马某将此文件交给信息中心副主任李某,让其上传至局网站。李某未履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将文件交给为本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计算机公司工作人员,扫描并上传至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李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信息中心主任丁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马某进行诫勉谈话。

某市国土资源局保密审查不严导致泄密(来自: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

某市国土资源局接到市政府下发的某部委批复的秘密级文件,信息中心科员武某没有认真进行保密审查,就按照相关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完整的文件扫描成图片作为“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示”内容,以信息中心的名义公开发布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直至20156月检查被发现。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武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白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局;对该局信息中心主任李某和信息中心网络运行部部长李某进行严厉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局。

某乡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丢失涉密文件(来自: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

2014年321日下午,某县居民王某在公路边拾到1个袋子,发现内有4份秘密级文件,遂将袋子带回家,后转交至县保密局。经查,当日16时,该县某乡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熊某,到县委办收发室领取4份秘密级文件,驾驶摩托车返回途中,发现装有涉密文件的袋子不见踪影,立即沿原路返回查找,但未能找到。熊某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为了掩盖文件丢失的事实,他还在324日打电话给县委办收发室,谎称之前领取的4份涉密文件被雨淋湿,字迹不清,已被其销毁,要求重新领取。经批准后,熊某让乡政府驾驶员黄某到县委办收发室重新领取了4份涉密文件。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熊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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