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科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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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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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环境及劳动保护工作。 
   2、组织安全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负责对有害作业场所及“三废”排放的监测工作,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管理,制订防护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安全工伤事故报告、调查、统计以及职业病送鉴工作;负责管理参加工伤保险前工伤人员的后续治疗工作。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考核评比工作。
   5、负责大队放射性标准源的保存管理工作。
   6、负责大队核设施退役和废渣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938-2734116